中共海軍亞丁灣護航行動6週年之回顧與啟示
Review and Revelation of the Sixth Anniversary
of PLAN’s Gulf of Aden Escort Operations
謝游麟、何培菘
提 要:
一、中共海軍首批亞丁灣護航編隊於2008年12月26日啟航。6年來,中共海軍共派出19批次護航編隊,成果相當可觀。
二、在中共海軍19批次的護航行動中,其主要特色在於常態化的護航任務基本成形、護航編隊以新型艦艇居多、護航方式多樣化、及結合護航任務順道訪問「珍珠鏈」上友好國家。
三、從護航行動中,中共所獲之戰略利益:樹立了大國良好的國際形象、找到了維護國家利益的新途徑、拓展了軍事外交重要的平台、提高了海軍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
四、中共海軍亞丁灣護航的啟示:打擊海盜必須多領域、多層次的思考與合作;中共積極參與護航真正的戰略意涵在於為「遠洋戰略」鋪路及鞏固「珍珠鏈」戰略布局;海上安全合作是必然趨勢、也是必然選擇。
關鍵詞:護航編隊、軍事外交、遠洋戰略、珍珠鏈戰略、海上安全合作
Abstract
1.After the first voyage of th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Navy (PLAN) Gulf of Aden Escort Task Group (ETG) initiated on December 26th, 2008, the PLAN has sent out 19 ETG’s over the past 6 years and accumulated considerable results.
2.During the 19 escort operations, one could notice the following primary characteristics: the formation of a normalized escort mission profile, the frequent inclusion of newly-commissioned warships ETG , diversified escort approaches, and escort mission-related port-visits to friendly countries along the String of Pearls.
3.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has obtained the following strategic benefits from these escort missions: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ecent Great-Power national image, a new way to safeguard national interests, an expanded platform of military diplomacy, and enhanced naval capabilities for conducting diversified military missions.
4.The revelation of the PLAN’s Gulf of Aden ETG’s: counter-piracy requires cross-domain and multi-layer thinking and cooperation; PRC’s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the escort missions was meant to pave the way for its ocean strategy and consolidate its strategic arrangement of the String of Pearls; the maritime security cooperation is both an inevitable trend and a necessary choice.
Keywords: escort task group, military diplomacy, ocean strategy, String of Pearls Strategy, maritime security cooperation.
壹、前言
中共於2012年《中國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國防白皮書中指出:「新世紀新階段,中國武裝力量有效履行新的歷史使命,不斷提高以打贏資訊化條件下局部戰爭能力為核心的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1。」其中有關共軍的「多樣化軍事任務」(Diversified Military Missions)除傳統捍衛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的任務外,尚包括搶險救災、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海洋權益、維護海外利益及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等「非傳統性安全」任務。就中共海軍而言,其非傳統性安全任務主要為護漁護航、保護海上石油平臺、海洋科研、支援海上運輸和海洋工程建設、進行海洋測量和海洋大氣觀測等2。在護航任務方面,應以2008年底起的「亞丁灣護航」對中共最具意義,也最受國內、外注目。尤其至2014年12月26日中共海軍的亞丁灣護航屆滿6週年,此期間共派出19批次護航編隊,成果相當可觀。本文試著回顧中共海軍這6年來護航行動的始末,並從中分析其特點、所獲得之戰略利益及對吾人的啟示等,期能「知己知彼」,進而有益於我國海軍之建軍備戰。
貳、中共海軍亞丁灣護航6週年回顧
一、亞丁灣海盜肆虐
亞丁灣(Gulf of Aden)位於葉門和索馬利亞(Somalia)之間的一片阿拉伯海水域,透過曼德海峽與北方的紅海相連,它是從印度洋經過紅海和蘇伊士運河進入地中海及大西洋的海上咽喉(如圖一)。據統計,每年通過蘇伊士運河的船隻約有1萬8千艘,其中大多數都要經過亞丁灣,尤其全球百分之十四的海運貿易和百分之三十的石油運輸也要經過此地,戰略地位十分重要3。由於長期以來該地區索馬利亞海盜猖獗,所以亞丁灣又被稱為「海盜巷」,尤其在索馬利亞2,880公里的海岸線上存在著多個海盜團體,人數由五、六年前的數百人激增至目前的上千人,活動的範圍也由原來的索馬利亞附近海區域向印度洋公海和曼德海峽西側擴散4。據統計,僅2010年全球就有53艘商船被海盜劫持,被劫持人質高達1,181名,並有8名船員遇難,其中49艘被劫持於亞丁灣及曼德海峽的南部,因海盜發生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多達120億美元5。
二、聯合國決心打擊海盜
2008年亞丁灣、索馬利亞海盜活動日益頻繁,劫船事件激增,猖獗行徑幾乎是歷年來之最,已成為世界媒體關注的焦點,對各國海外利益構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也給聯合國向索馬利亞提供的人道主義糧食援助增添了許多困擾。面對日益嚴峻的海盜危機,當時的索馬利亞過渡政府沒有能力遏制領海內的海盜行為,於是請求國際社會提供緊急援助。基於此,聯合國安理會於同年6月2日就一致通過了第1816號決議,授權外國軍隊在索馬利亞政府同意的情況下,進入索馬利亞領海打擊海盜和海上武裝搶劫行為6。之後,聯合國安理會又分別於同年10月7日、12月2日、12月16日分別通過了1838、1846及1851號有關打擊索馬利亞海盜行為的決議,重申譴責索馬利亞海域的一切海盜和海上武裝劫船行為,並再三呼籲和授權世界各國到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積極參與打擊海盜行動7。目前包括中共在內,已有美國、俄羅斯,印度、日本等20多個國家的軍艦在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進行護航及打擊海盜任務。
三、中共海軍護航
(一)該不該出兵的爭辯
在聯合國的呼籲下,各國紛紛採取行動,派出軍艦前往馬丁灣護航。此時,中共內部的專家、學者、民眾等則出現正反兩極意見,引起激烈爭辯,詳如表一。
(二)中共決心出兵護航
中共在「依法護航,情理兼容,師出有名」大原則下,基於「維護日益拓展的國家利益需求」、「提升海軍遠洋作戰能力」、「塑造負責任大國的形象」和「海軍對非傳統安全、非戰爭軍事行動觀念的學習」等四個層次的考量,決定派艦前往亞丁灣護航8。遂於2008年12月23日外交部的例行記者會上宣布:「這次護航行動以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為依據,參照了有關國家的做法,目的是保障中國大陸航經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船舶、人員安全,保障聯合國有關組織運送國際救援物資船隻的安全。這一行動第一符合國際法,第二符合安理會決議,第三也符合索馬利亞過渡政府所提出的要求9。」
(三)第一批護航編隊啟航
中共海軍第一批護航編隊於2008年12月26日從海南島的三亞港啟航,經西沙、南沙、麻六甲海峽、印度洋,在2009年1月6日到達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執行護航任務(航線如圖二),整個航程約4,400浬。該護航編隊是由「武漢號」(052B型)和「海口號」(052C型)兩艘導彈驅逐艦及「微山湖號」綜合補給艦組成(分如圖三、四、五),另搭載兩架艦載直升機和特戰隊員,總計約800餘名官兵。經過3個多月的努力,所獲得的護航成果:為41批166艘船舶實施伴隨護航、為46艘船舶實施區域護航、成功救援了3艘遇襲外國船隻10。第一批護航編隊護航行動的開始,是中共首次使用軍事力量赴海外維護國家戰略利益、首次組織海上作戰力量赴海外履行國際人道主義義務、首次在遠海保護重要運輸線安全、也是中共海軍首次參與國際性的多邊行動,戰略意義深遠,同時也引起世界各國的密切關注。
(四)後續護航編隊的護航行動
當第一批護航編隊任務結束後,中共海軍的第二批護航編隊於2009年4月2日上午從廣東湛江啟航,赴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接替護航任務。自此之後,約每4個多月就實施一次護航任務接替(如表二),迄今中共海軍已實施了19批次的護航任務,每次任務參與的人數從600餘人至900餘人不等,分由南海、東海、北海艦隊派出。
(五)護航成果與未來發展
2008年12月26日,中共海軍派出首批艦艇編隊赴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執行護航任務,開啟了海軍常態遂行遠海任務的新紀元。6年來,中共海軍共派出19批護航編隊、58艘次艦艇、42架次直升機、1,300餘名特戰隊員和16,000餘名官兵赴亞丁灣執行護航任務,達成798批5,800餘艘中外船舶護航任務,成果相當可觀11。
然而,在護航的過程中,中共海軍也面臨著許多的問題與挑戰,包括各國艦隊護航中的協調合作問題,美國、印度、日本等國家海軍在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打擊海盜背後的不同利益考慮、索馬利亞海盜作案手法越來越專業化、裝備越來越現代化,以及本身護航編隊作戰能力受限等12。因此,面對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的複雜情況,未來中共海軍在護航行動上將會朝下列方向發展:靈活護航方式與方法、擴大護航區域、優化護航兵力、拓展任務領域、加強國際護航協調合作等5個方面,以提升護航效益,更能確保海上航運安全和中共的國家利益13。
參、中共海軍護航行動特色分析
一、護航任務與運作常態化
表二列舉中共自亞丁灣護航以來總共歷經19批次的護航編隊,其中作戰艦約4個月輪值一次,補給艦則一次進行兩批次的補給任務。起初由南海與東海艦隊輪流派出,至第11批次起北海艦隊亦加入輪值序列,三個艦隊交替輪換、「常態化」的護航任務基本成形14。另外,在「安全要求常態化」方面:中共海軍對於各批次的安全要求,必須做到在自身和被護衛船舶安全的「兩個百分之一百安全」15;在「人員組成常態化」方面,除了一般艦艇官兵外,每批次護航固定派有海軍特戰隊員,是「隨船護航」的重要角色。值得一提的是,每批次護航幾乎都有女兵參與,人數約1至2個班,擔任艦艇上各類職務16;在「訓練常態化」方面:無論是航前訓練、航中訓練、與他國海軍聯合訓練等,都發展出一定的訓練科目與模式;在「後勤支援常態化」方面:6年來,中共海軍護航編隊為適應長時間、遠距離、高強度的任務需要,也探索建立遠洋護航綜合物資支援模式,尤其作戰艦艇從首批完全依靠海上伴隨支援,發展到目前常態化定期靠港休整補給。目前,中共海軍護航編隊平均一個月靠港補給休整1次,每次5天左右,補給休整港口為阿曼塞拉萊港(Salalah)、吉布地吉布地港(Djibouti)和葉門亞丁港(Aden)。為確保護航任務持續不間斷地進行,中共海軍護航編隊採取輪流靠港補給休整方式,即每次安排一艘軍艦靠港休整,另兩艘軍艦則按計畫擔負護航任務17。
二、護航艦隊以新型艦艇居多
由表二亦可看出,中共海軍護航編隊每批次由3艘軍艦組成,其類型有四種:飛彈驅逐艦、飛彈護衛艦、登陸艦及綜合補給艦。護航編隊以新型艦艇的居多,可謂「精銳盡出」,一方面除可展示其海軍實力外,另一方面亦可檢視這些新型艦艇的性能。其中護航編隊中的「飛彈驅逐艦」又可區分旅海級和旅洋級2種形式:旅海級-051B型(深圳號)及旅洋級-052B型(廣州號、武漢號等)、旅洋Ⅱ級-052C型(蘭州號等);在「飛彈護衛艦」方面,亦可區分江凱I級和江凱II級:江凱I級-054型(馬鞍山號等)、江凱II級-054A型(徐州號等);「登陸艦」方面則出現在第6批次護航編隊中的071型「崑崙山號」綜合登陸艦(如圖六),這也是中共最大噸位的水面作戰艦艇,排水量1.76萬噸,屬於先進的現代化戰艦18;護航編隊中的微山湖號、千島湖號等綜合補給艦屬於福池級-903型綜合補給艦,其最大功率約為24,000馬力,使其擁有19節以上的最大航速,是涵蓋燃油、淡水、乾貨、彈藥等各類補給品的現代化綜合補給艦19。這些新型、大型的綜合補給艦在護航期間,都在索馬利亞海域停留了約8個月時間,各方面優異的表現,也代表了中共海軍在遠洋作戰能力發展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三、護航方式多樣化
中共海軍護航已屆滿6週年,憑藉著經驗累績,已發展出一定的護航模式,分別為「基本護航方式」及「行動支援方式」。基本護航方式區分伴隨護航、區域護航、隨船護衛;行動支援方式區分應召支援、懾制海盜、解救船舶,分述如後20:
(一)基本護航方式
1.伴隨護航:
將一定數量的商船集中在指定地點,由軍艦伴隨通過危險區域。中共海軍在實際操作上,分別在亞丁港西南和索柯特拉島以北海域各設一個「接護點」,使得護航編隊與被護船舶按約定時間在接護點會合,組成護航船隊通過亞丁灣。
2.區域護航:
主要是在沒有伴隨護航任務時採用。軍艦航行在高風險海域以巡弋方式,隨時準備向遭受海盜攻擊的商船提供保護。實際操作上,中共海軍在亞丁灣和索馬利亞以東海域船舶主要航線,設置7個「巡邏區」,巡邏艦艇不定期赴巡邏區巡邏。
3.隨船護衛:
派遣特戰部隊武裝小組登船護航,尤其在數量較多的商船組成的大編隊護航,或者是護航編隊有緊急情況需要暫時脫離編隊時採用此方式。實際操作上是針對航速慢、乾舷低、易受攻擊的船舶或裝載有重要物資的船舶,派出特戰隊員攜帶必要的武器裝備登船護衛。
(二)行動支援方式
1.應召支援:
船舶經過海盜高危險區域或受到海盜威脅,向護航編隊提出申請後,軍艦將快速整備,進行支援。
2.懾制海盜:
船舶遇襲但未被海盜完全控制時,向護航編隊發出緊急求救訊號,艦隊立即前往,並採取海空威懾、逐步逼迫的行動。
3.解救船舶:
船舶已被海盜劫持,並向護航編隊發出求救訊號或接到上級命令時,軍艦持續對海盜制壓,伺機解救遭挾持的船舶。
四、護航任務以外的「任務」
中共海軍從第二批護航編隊開始,就逐步建立了結合護航任務順道訪問友好國家的新機制。第二批護航任務結束時,護航編隊並未直接返回母港,反而在返航途中擇點靠岸,訪問印度、巴基斯坦,名為補給實為發揮護航以外的「剩餘價值」;第三批編隊返航時,分別於馬來西亞巴生港(Kelang)、新加坡璋宜軍港(Changi)及香港進行訪問,受到當地親中商人、僑社團體與媒體等熱烈歡迎21。之後,中共海軍各批次的護航編隊結合護航任務,採取「珍珠鏈」(String of Pearls)的訪問模式,順道拜訪了阿聯、沙烏地阿拉伯、巴林、印尼、埃及、義大利、希臘、南非、泰國等20多個國家。這種將護航任務從單純的打擊海盜,擴大到與亞、非、歐三大洲相關國家的「軍事外交」或「軍艦外交」,都是因為遠洋航行任務成熟後自信的展現22。
肆、中共海軍護航的戰略利益
索馬利亞海盜成為世界公敵,對其進行打擊是維護國際秩序,有能力的國家皆義不容辭,但在圍剿海盜的背後,儘管各國都存在著自身的戰略意圖,如俄國為擴展戰略版圖、美國為反恐及石油、日本為突破憲法限制、印度為樹立海軍強國之名等23。對於中共而言,無論其背後的真正意圖為何,在這場「大國博弈」的舞台上,中共的確獲取相當的戰略利益。
一、樹立良好的國際形象
做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和正在崛起中的大國,中共自然不會缺席全球一致的「正義行動」-打擊海盜。尤其參與護航與打擊海盜任務,既出兵又出錢,任務相當繁重。據統計,中共海軍在執行護航任務,僅僅是油錢每批次多則8億元新台幣,少則5億元,至目前19批次所花的油錢,早已超過100億元24。但中共在馬丁灣護航中找到了立足點,也提供了一個可揮灑的國際舞台,更是中共履行大國責任的重要實踐。中共積極參與國際事務給予世人正面形象,在國際上提升了知名度,對維護其大國的形象有著實質的作用,也進而拓展中共在國際的影響力。因此,對中共而言,參與護航行動不僅屬於「硬實力」的運用,從中提高國際聲譽和對外影響力,也是一種「軟實力」的獲得,對於國際上「中國威脅論」的猜疑與擔憂,起了一定程度的消除作用。另外,對於內部而言,中共也不忘利用媒體大肆報導亞丁灣護航的艱辛與成效,甚至以護航編隊赴亞丁灣、索馬里海域執行護航任務為大背景,製作名為《艦在亞丁灣》的電視劇,於2014年9月起分36集播出,獲得相當的迴響25。中共利用媒體管道向其國人宣揚海軍亞丁灣護航的良好形象,對於提升民心士氣應有加分作用。
二、維護國家利益的新途徑
參與反海盜行動是中共確保其「海外利益」,實現「國家利益」新的重要途徑。隨著對外經濟的快速增長,中共經濟發展越來越依賴海外市場、海外資源和海上運輸,其中石油對外依存度已經達到60%,而從中東和非洲進口的石油就分別占中共石油進口的50%和25%左右26。中共對歐洲和北非的海上商品運輸及從中東進口石油,絕大多數都需要經過亞丁灣、索馬利亞附近海域。中共海軍對於亞丁灣的護航行動,使這條重要的「黃金水道」運輸航線有了安全可靠保障,有利於其國家利益的實現。另外,中共在亞丁灣護航力量的存在,還可為中共在這一地區應付突發事件提供一支預備力量,為維護中共在這一地區的利益提供了有力支撐。例如,在2011年利比亞撤僑行動中,中共海軍在亞丁灣護航的「徐州艦」及時前往地中海海域為其撤僑的商船護航,並為撤離的中共受困人員、船舶提供支援和保護,發揮了緊急應變的功用27。
三、拓展軍事外交的重要平台
護航行動是中共「軍事外交」中的一項重要平台。中共海軍護航過程中積極參加護航國際合作,與同在該海域護航的有關國家和組織開展了情報資訊交流、指揮官互訪、聯合護航、聯合演練、駐艦考察等活動,加深了彼此間的瞭解與互信。共同為維護海洋安全,促進地區安全與穩定而努力,在軍事外交上發揮了良好的促進作用。除此之外,為了增進護航行動效率,中共國防部於 2009年11月在北京舉行「亞丁灣護航國際合作協調會議」,主要討論在亞丁灣實施「分區護航」(Area of Responsibility)合作事宜。另外,為分享護航行動經驗,促進護航合作,中共海軍也於2012年2月在南京召開了「國際護航研討會」,計有美、英、法、德、中等20個國家的84名代表參加,在會上各國分享其海上護航經驗,探討共同合作的內容和方式28。中共透過這些交流活動與所有相關國家和組織展開多種形式的雙、多邊護航合作,使得參與亞丁灣護航成為其軍事外交的一個重要領域與平台。
四、強化海軍建設
對於中共海軍而言,在此護航之前也有很多遠航經驗,包括環球航行等。但遠洋護航任務和單純的海上訓練航行、環球航行、友好訪問仍有很大區別,尤其是要在陌生海域承擔某種程度的作戰任務,這對中共海軍不能不說是一種考驗。尤其參與亞丁灣護航是一項跨越第一島鏈所進行的遠洋行動,也是一項以軍事行動為主的綜合性任務,從陌生海域的水文、天氣、海盜的情報資訊到部隊編組、人員訓練、物資籌備、輪換輸送、後勤支援、執行任務等每個環節都有其複雜性。透過護航這種實戰環境,中共海軍裝備接受了考驗,官兵得到了鍛鍊,無論在指揮、通信、導航定位、後勤支援、多兵種合同行動(指參與的艦艇、直升機、特戰隊等)、及部隊安全管理等能力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29。另外,透過護航行動與其他參與國家的海軍進行合作交流及聯合行動,亦可瞭解和學習外軍的先進經驗、作戰思想、管理方式、訓練方法等。常態性、長期性的護航行動,提高了中共海軍官兵素質,也提高了中共海軍在遠海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完成多樣化任務的能力,進而向遠洋「藍水海軍」 邁進了一步30。不僅如此,參與護航行動給中共海軍提供瞭解世界的機遇和展示形象的舞臺,也給世界提供瞭解中共海軍的視窗。
肆、啟示
經上對中共海軍6年來19批次馬丁灣護航行動的回顧及其特色、戰略利益的分析,吾人獲得以下三點啟示:
一、打擊海盜須多領域、多層次的思考與合作
「打擊海盜」是全球當前的共同任務,對其進行打擊是維護國際利益的正義行為,有能力的國家當然義不容辭,尤其海盜是國際性的犯罪行為,所以打擊海盜亦是各國海軍的義務。基於此,近幾年來多國海軍響應聯合國有關決議的決定,紛紛湧入馬丁灣、索馬利亞海域打擊海盜。或許各方圍剿海盜的背後,都各自有自己的戰略意圖,在海盜治理上各國有各自的國內法律與制度,以及各自的海上反恐標準作業程序。舉例言之,對於反海盜是採震懾、驅離、俘獲、擊斃或擊沉等方式,中西方作法就有不同:中共認為護航任務是非戰爭軍事行動,主要是震懾海盜,保證中共以及護航的其他國家船隻安全,而非俘獲、追殺海盜;然西方國家則較傾向於確認海盜之後,使用武力給予俘獲或擊沉,以期在短期內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31。
儘管各國在海盜處理上各有不同,但各國打擊海盜目的是一致的,都是在維護海上交通線的安全,唯有加強各國、各艦之間的配合,在統一的指揮調度下,形成綿密的防護網,建立安全的海上航道,才能真正的確保各國海上運輸安全。尤其當前海盜活動依然存在,而且海盜企業化特徵明顯,全天候犯案能力增強,襲擊範圍也不斷擴大,各國唯有捐棄成見,進一步的協調與互信,始能提升打擊海盜的效率,節約各國成本。至於要澈底解決海盜問題,護航只是外在行動,僅能治標,真正治本方法還是要「回到陸上」來進行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二、認清中共積極護航的真正戰略意涵
中共派遣軍艦前往亞丁灣執行護航任務,這是中共海軍首次主動在太平洋以外的地區實現長期部署軍艦,也是師出有名,較無爭議地行「遠距離、持續且常態性」的軍事行動。至今,中共海上武力不僅跨越「黃水」、「綠水」走向「藍水」,也積累了豐富的遠洋航渡與巡弋護航的寶貴經驗,同時也強化了海軍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之能力。但作者認為中共海軍積極護航的真正戰略意涵有下列二點:
(一)推行「遠洋戰略」關鍵的一步
中共海軍發展已從「近岸防禦」走向「近海防禦」,目前正推行其「遠洋戰略」,亞丁灣護航正好提供了這個千載難逢的舞台。因為在該海域部署海軍作戰艦艇,可以借機控制印度洋與太平洋之間的海上交通樞紐和航道,這不僅能確保中共對來自中東的石油和來自非洲的原材料運輸通道暢通,還能確保在戰時不受制於人,維護中共經濟生命線及能源運輸線的安全。另外,也可在戰時掐住「敵人」的咽喉,有效影響西亞、中東以及南亞地區,且此舉將大幅擴展中共海軍在印度洋的行動空間。這也印證了現代海權理論奠基人馬漢(Alfred Thayer Mahan)的預言:「誰掌握了印度洋,誰就控制了亞洲。」
(二)鞏固「珍珠鏈」戰略布局
為確保石油航路安全,中共特在印度洋沿岸從巴基斯坦瓜達爾港(Gwadar)、斯里蘭卡漢班托特港(Hambantota)、孟加拉吉大港(Chittagong)、緬甸實兌港(Sittwe)、柬埔寨的哈努維爾港(Hanuweier)等地建立海軍據點,此稱之為「珍珠鏈戰略」32。中共為確保來自中東的石油供應無虞,不受美國等因素阻撓,從中東海域沿著海上油路,一路延伸到中國大陸南方海域,建立一系列的海軍據點。除了在確保石油海上通道外,其在南海、印度洋地區蓄積海軍能量及緩解它所面臨「麻六甲困局」(Malacca Dilemma)的企圖,更不容忽視33。中共海軍結合亞丁灣護航任務,來回穿梭南海、印度洋地區,並挾著打擊海盜英雄之姿,順道訪問上述這些「珍珠鏈」上的國家,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要鞏固「珍珠鏈」戰略布局,為其爾後海權擴張奠下基石。
三、海上安全合作是必然趨勢、也是必然選擇
海洋是資源的寶庫,與人類生存和發展息息相關。如今,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對外貿易依靠海運,一半左右的石油透過海上運輸,海洋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重要34。因此,確保海上運輸通道的安全、化解海上安全威脅,便成為一國維持經濟、貿易,乃至於生存發展的關鍵要素。但與此同時,「海上安全」面臨的威脅也變得複雜多元,可從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形成的「綜合安全」面向去理解。傳統的海上安全,主要關注事項包括:爭奪海域主權與資源、爭取戰略據點與爭奪海上交通線等;非傳統的海上安全如海上恐怖主義、毒品走私、海盜、傳染性疾病、自然災害、環境污染、人口販運與跨國犯罪等,這些以海洋為途徑的非傳統安全,威脅海上安全,造成經濟損失、引發政治與外交紛爭、使生態遭受浩劫等35。另外,海上安全也有「共同安全」的特性,即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支海上力量都無法單獨應對全球海上安全威脅,進行國際合作是大勢所趨,也是必然選擇。尤其自2008年以來,包括中共在內的20多個國家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派出海軍艦艇,在亞丁灣和索馬利亞附近海域共同打擊海盜,維護國際海上交通線安全,就是「共同合作」的典型範例。
「海上安全合作」屬於跨國性問題,特別是涉及公海上的執法問題,宜由聯合國做為主導與協調機構,或責成某個主要國家主導,從中協調,並定期舉行海上安全聯合演習,進一步加強各國應付海上恐怖主義、海盜及災難救援等能力及互信36。在強化維護海上安全能力方面,海軍是維護海上安全的主體力量,也是海上安全多邊合作的直接參與者,建設一支強大的海軍力量,是現代化國家的共同目標,也是推動海上安全合作機制的重要支柱,亞太諸多國家是如此,我國亦然。
伍、結語
中共於2008年底派出2艘驅逐艦和1艘補給艦,從海南三亞至海盜猖獗的亞丁灣、索馬利亞海域進行護航任務,這是中共自明朝鄭和率海軍艦隊遠航後,600多年來最大的海軍遠洋行動;這也成為中共海軍成立以來歷時最長、規模最大、出動兵力最多的海外行動。從中共海軍這19批次的護航行動中,可發現其主要特色在於「常態化」的護航任務基本成形、護航艦隊以新型艦艇居多、護航方式多樣化、及結合護航任務順道訪問「珍珠鏈」上友好國家等。中共也從這場「大國博弈」的護航舞台獲得相當程度的「戰略利益」,諸如樹立了大國良好的國際形象、找到維護國家利益的新途徑、拓展重要的軍事外交領域與平台;更從常態性、長期性的護航行動中,提高了中共海軍在遠洋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完成多樣化任務的能力,進而向遠洋「藍水海軍」 邁進了一步。
除了上述中共於亞丁灣護航的成果外,吾人也從中得到3點啟示:1.打擊海盜是全球當前的共同任務,然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仍有因各國的企圖、制度、規範及文化上的差異,導致在作法上的不同,影響打擊海盜的效率,各國必須多領域、多層次的思考與合作,以提升效率;2.中共積極參與護航除了要提升其海軍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能力外,真正的戰略意涵在於為「遠洋戰略」鋪路及鞏固「珍珠鏈」戰略布局;3.海上安全有「綜合安全」、「共同安全」的特性,因此海上安全合作是必然趨勢、也是必然選擇。我國海軍雖未參與亞丁灣護航行動,然在海上「綜合安全」、「共同安全」的使命驅動下,不僅要強化海軍武力的質與量,並且要積極與友邦或非友邦國家進行海軍交流與安全對話;另一方面更要強化我國海域的海上執法,進而能確保我國的海洋利益與安全。
註1:中共國防部,〈2012國防白皮書-中國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2013年4月16日,http://www.mod.gov.cn/affair/book.htm。
註2:殷亮,〈吳勝利:海軍能隨時遂行多樣化軍事任務〉,2009年4月16日,http://big5.cri.cn/gate/big5/gb.cri.cn/27824/2009/04/15/2225s2485604.htm。
註3:蘭寧利,<解析解放軍亞丁灣護航>,《亞太防務》,(臺北),第6期,2010年6月,頁37。
註4:亞丁灣海盜猖狂主要原因:索馬利亞的政局混亂;亞丁灣優越的自然環境為海盜活動提供了場所;巨額暴利為海盜活動提供動力;國際社會長期打擊乏力助長了海盜氣焰。
註5:宋立煒,〈曼德海峽海盜和恐怖主義困擾下的世界水上通道〉,《中國青年報》,(北京),2011年6月17日,版10。
註6:胡光曲,〈安理會決議動用軍事力量進行打擊索馬利亞海盜〉,2008年6月8日,http://big5.huaxia.com/zt/js/08-069 /1273763.html。
註7:李亞明等,《2011中共解放軍研究學術論文集》(臺北: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2011年12月),頁181。
註8:王志鵬,〈看「艦在亞丁灣」!〉,2014年9月14日,http://hk.on.cc/tw/bkn/cnt/commentary/20140914/bkntw-20140914000419833-0914_04411_001.html。
註9:郭富文,《中國海軍亞丁灣護航大掃描》(臺北:鷺江出版社,2010年8月),頁42。
註10:李亞明等,《2011中共解放軍研究學術論文集》(臺北:國防大學政治作戰學院,2011年12月),頁183。
註11:徐葉青,〈中國海軍亞丁灣護航6周年:共完成798批護航任務〉,《解放軍報》,(北京),2014年12月26日,版13。
註12:陸海英,〈論中國海軍護航索馬里-國家利益視角〉,2014年8月14日,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530-1011028335.htm。
註13:陳國全等,〈中國海軍護航亞丁灣五週年:解救遇襲船隻42艘〉,《解放軍報》,(北京),2013年12月27日,版11。
註14:19批次的護航編隊中,南海艦隊有9批次、東海艦隊有6批次、北海艦隊有4批次。
註15:羅琪,〈海軍第九批護航編隊指揮員:常態化不等於平常化〉,《解放軍報》,(北京),2011年7月4日,版13。
註16:肖永等,〈海軍護航編隊女兵:從兩棲霸王花到大洋弄潮兒〉,2014年12月19日,http://www.chinanews.com/mil/2014/12-19/6895305.shtml。
註17:韓雪峰等,〈直掛雲帆向深藍〉,《人民日報》,(北京),2014年12月27日,版4。
註18:蔡翼等,《崛起東亞》(臺北:勒巴克顧問有限公司,2009年9月),頁265。
註19:蔡翼等,《崛起東亞》(臺北:勒巴克顧問有限公司,2009年9月),頁267。
註20:陳澤偉,〈中國海軍護航行動已進入常態化運行階段〉,2009年12月8日,http://mil.news.sina.com.cn/2009-12-28/ 1635578911.html。
註21:區肇威,<中國海軍頻頻出訪發揮軍事軟實力>,《尖端科技》,(臺北),第305期,2010年1月,頁65。
註22:張富傑,〈巡弋亞丁灣:大陸砸百億剿海盜〉,2014年9月14日,http://mag.chinatimes.com/mag-cnt.aspx?artid=26370。
註23:李蕎青,<就法律層面探討艦艇反恐應變>,《海軍學術雙月刊》,(臺北),第46卷,第2期,2012年4月,頁39-40。
註24:呂昭隆,〈我見我思-100億油錢〉,2014年7月8日,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8000503-260109。
註25:王靜雅,〈《艦在亞丁灣》完美收官-演員鐘雷演技好評不斷〉,2014年10月11日,http://news.xinhuanet.com/ent/2014 -10/11/c_127086391.htm。
註26:唐永勝,<中國參與亞丁灣反海盜行動與大國責任>,《國際政治研究》,(北京),第2期,2013年4月,頁7。
註27:中共國防部,〈2012國防白皮書-中國武裝力量的多樣化運用〉,2013年4月16日,http://www.mod.gov.cn/affair/book.htm。
註28:葛沖,〈北海艦隊首赴亞丁灣護航〉,2012年2月25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2/25/CH1202250049.htm。
註29:胡光曲,〈國海軍護航編隊四年錘鍊遠海兵力投送能力〉,《解放軍報》,(北京),2012年12月26日,版11。
註30:王慧綿,〈中國負起大國責任:遠洋護航「藍水海軍」出國門〉,《法制晚報》,(北京),2012年1月29日,版4。
註31:孫德剛,<索馬里海盜問題的全球治理範式研究-公共產品理論的視角>,《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上海),第4期,2010年10月,頁12。
註32:劉啟文,<前進印度洋-中共「珍珠鏈戰略」之剖析>,《海軍學術雙月刊》,(臺北),第45卷,第5期,2011年10月,頁35。
註33:李春益,<印度海軍戰略發展對亞太安全的影響>,《陸軍官校86週年校慶基礎學術研討會》,(高雄),2010年5月14日,頁34。
註34:張餘,〈構建海上安全合作的新常態〉,2014年12月13日,http://www.hxvos.com/news/2014-12/13/cms845714article.shtml。
註35:林文隆,<海線會議近期發展趨勢與我國因應對策>,《戰略安全研析》,(臺北),第70期,2011年2月,頁24。
註36:王崑義,<海上反恐兩岸信心建立措施初步合作之分析>,《第四屆「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學術研討會》,(臺北),2008年12月25日,頁13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