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訴方式及流程:
1.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派駐勞工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勞工主管機關或本單位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並提供具體事證;如採書面提出時,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姓名、服務單位名稱、聯絡方式(含電話、住址、電子郵件等)。
2.向本單位履約管理單位提出者,將於受理後 3 周內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與檢討,如履約廠商有違反契約情事,將依契約規範處置,必要時並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二)受理單位:
1.本單位履約管理單位(02-23116117#683563蘇莉華小姐)
2.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02-23026355)
3.勞動部(免費電話:0800-085151)
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相關事項,電話: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