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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 Q1

    政府相關施政公告

    請到【政府資訊公開】單元查看

  • Q2

    海軍網站諮詢

    民眾可到民意信箱反映

  • Q3

    海軍的新造艦艇從無到有是如何規劃發展至最後的成軍保家衛國?

           從最初艦隊要何種船艦、何種性能武力的需求來規劃新式艦艇,完成後評估此船艦的性能是否滿足艦隊要求,再依艦艇設計程序,包含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合約設計、細部設計等階段,最後開標建造首艘原型艇,完成測試驗證後再依序開始量產至最後的成軍備戰。

    (資料來源:海軍造船發展中心)

  • Q4

    海軍獲得艦艇的方式有哪些?

           為縮短設計時程與設計成本,可視建造獲得方式之不同,如「現貨採購」、「研發製造」或「性能提昇」等三方向,調整設計階段,以縮短時程、降低風險與投資成本。

     一、現貨採購

           可於完成「可行性研究」後提出運作需求之「需求規範」,由船廠依現貨市場已驗證之艦艇,提出投標書。

    二、研發製造

          可視專案難度與複雜度決定是否將「初步設計」與「合約設計」二階段合併,以縮短設計時程,如新一代飛彈快艇及高效能艦艇「沱江艦」等,海發中心負責可行性研究與概念設計,初步設計與合約設計,則依獲得方式以及設計能量需求分析評估後,由海發中心負責執行,或委託國內〈外〉設計單位〈或船廠〉執行,若為委託國內設計單位〈或船廠〉執行之設計,其設計文件由海發中心負責審查;委託國內設計單位〈或船廠〉執行之設計,其設計文件則由駐外單位監造單位審查,必要時由海發中心協助審查。

    三、性能提昇

           可視性能提昇項目之難度與複雜度決定是否採行「現貨採購」或「研發製造」之設計模式,以縮短設計時程,海發中心負責整個專案之可行性評估、工程範圍及效能效益分析等事項。

    (資料來源:海軍造船發展中心)

  • Q5

    海軍司令部勞務承攬派駐勞工申訴機制

    (一)申訴方式及流程:

    1.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派駐勞工得以電話或書面方式向勞工主管機關或本單位履約管理單位提出申訴,並提供具體事證;如採書面提出時,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姓名、服務單位名稱、聯絡方式(含電話、住址、電子郵件等)。

    2.向本單位履約管理單位提出者,將於受理後 3 周內派員訪查申訴內容,進行查證與檢討,如履約廠商有違反契約情事,將依契約規範處置,必要時並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二)受理單位:

    1.本單位履約管理單位(02-23116117#683563蘇莉華小姐)

    2.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02-23026355)

    3.勞動部(免費電話:0800-085151)

    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相關事項,電話: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