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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武德與國家安全之探討(陶威成,李彥璋)

軍人武德與國家安全之探討
海軍中校 陶威成、海軍少校 李彥璋
提 要:
一、我國在民國之初,政治權力幾乎都為軍人所壟斷,稱帝、復辟、割據造成國家政治局面的混亂,都是擁兵自重的軍人所挑起。因此在1949年政府播遷來臺後,檢討過去失敗的教訓,開始加強軍中的武德教育。當亞、非和拉丁美洲國家,時有軍人政變的存在,我國的軍隊卻能聽從文人政府指揮,不再干涉政治,而被視為例外,這完全是由於我國軍隊武德教育的成功,使軍人不再像過去一樣干預政治及製造紛亂。
二、當世界各國民主化持續進展時,軍隊國家化也成為一些政治性團體的訴求,因此政黨退出軍中,為符合民主憲政之常規,同時在國家政經發展下,軍人專業化(專業主義)的素質、國防科技也會隨之提升。
三、透過文人統治也使得軍中與民間互動性(文武關係)增強,而在與社會互動的過程中,軍人如何發揮自我角色之功能,扮演國家安全、保衛民主之重要角色等,對國家安全都有著重要的影響與關連。
關鍵詞:文武關係(Civil-Military Relations)、文人統治、軍隊武德教育
壹、前言
現今民主體制的政府形態中,在法理上軍人是超越黨派的,因軍人對國家安全至為重要,中華民國在政治發展的過程中,軍人扮演的角色亦是如此。政府遷臺後國軍捍衛臺海,使得中共無法攻佔臺灣,也使政府在安定的環境中發展;當民主化持續的進展時,軍隊國家化也成為一些政治性團體的訴求,因此國民黨退出軍中,此外,為符合民主憲政之常規,同時在國家政經發展下,軍人專業化的素質、國防科技亦隨之提升,軍中與民間互動性的增強也將不可避免,國軍應妥善予以處理,才能獲得民眾廣泛的支持。當前兩岸關係雖有微妙變化,然維持必要之國防武力實為必要,國軍將是國家安全、保衛民主之重要角色,在與社會互動的過程中,軍人應如何發揮自我角色之功能,並對國家安全產生關連性,對現代軍人而言,具有深切的意義,亦為我現代軍人應努力與體現的目標及本文探討之課題。
貳、軍人與國家之關係
一、軍人平時角色之定位
軍人在開發中國家扮演關鍵性的角色,一直是研究比較政治與政治發展學者長期注意的問題,而軍人平時之地位對國家發展究竟是扮演積極角色,或是消極角色,也一直是學者所爭論1,依據學者白魯恂的觀點「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軍人或退伍軍人常是扮演重要角色,如美國在工程部隊開拓西部,內戰過後退伍軍人對工業發展提供相當之技術與知識;在拉丁美洲巴西其內陸開發,陸軍扮演了重要角色。在政府轉進臺澎金馬之後,國家經濟發展之初,退伍軍人扮演積極性角色,如空軍訓練第一流的民航駕駛員,海軍訓練出第一流的航海作業人員,陸軍退役官兵開鑿橫貫公路、經營農場工廠,對社會建設與經濟發貢獻,皆為世人有目共睹2。其他在教育及行政體系中也有不少退伍軍人轉業其中,一方面補充當時人力不足,另一方面亦安置了這些曾經捍衛國家,效命疆場的官兵。
平時軍隊與民間保持良好關係,才能在戰時獲得民眾之支持,以美軍為例:越戰以前,美軍從來無須擔憂來自於外界的批評,因為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無論是報紙、廣播、電視、電影等各種大眾傳播媒體,對軍隊的報導都是以正面居多,所以民意總是站在軍方這一邊。但是由於越戰期間美軍對戰況的報導,刻意掩飾,嚴重失真,引起國內新聞界及一般民眾強烈的反感,致使美軍的公共關係完全失敗,軍隊無法取信於社會大眾,失去民意的支持,非但引起國內反戰的高潮,甚且導致國會大量裁減國防經費,在某種程度上直接或間接的導致越戰的失敗。戰後美軍乃痛定思痛,決心精進公共事務工作,以避免日後美軍再次面臨如在越戰後期民間反戰情緒高昂,造成甚大之困擾;抗戰勝利之後的剿共,部隊對於徵用民力,借住民屋往往忽略這樣的關係。記取這樣的教訓,愛民助民實為必要之舉。如1958年「八七水災」,國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協助救災;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帶給了臺灣百年來的大浩劫,中部地區經過地牛無情的蹂躝之後,宛如一處經過戰火洗劫的人間煉獄。就在全國同胞尚在驚魂未定、手足無措之際,國軍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動員投入救災,以其有組織、有紀律的行動,搶救了無數災民同胞的寶貴性命與財產;災後更投入大批人力擔任災區重建工作,這些英勇慈悲的義舉使國軍的存在價值及表現更受到全國百姓的高度讚揚與肯定。此外,國軍長期以來,藉助民收割、義診,對外(離)島民眾傷患提供支援護送、環境清潔、救災、救難等方式,並與各駐地居民、社區,所發揮的協助功能,成果十分顯著,並建立良好之軍民關係。
而早在戒嚴過渡時期,軍人便一直扮演著特殊的角色,凡郵電、山地、漁港管制、取締流氓、戶口臨檢等均在警備總部的業務範圍內,警政署、地方警察機關則需接受其指揮監督3。在政府解除戒嚴與宣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終止之後,順應輿情及時代改變的狀況下,警備總部逐漸縮小管轄範圍,調整原有組織及職權,平和地完成階段性任務,並促使國家最高治安機關回歸警政單位,使國內治安與安全的問題,由警務機關與情治單位負責,因此限制到人民的權利義務由權責單位負責,而軍隊回歸戰訓本務之上,使國軍角色單純化,更不致引起軍政統治的不良印象,因此平時國內有關軍隊之動用,應是值國家受到大變動或災害救助,否則軍人的任務應以國防及戰訓整備為主。
現階段由於我國政治環境的變化,隨著政黨政治的開展,我國軍隊與政黨的關係,已由黨國時代的黨軍一體結構,軍隊已轉變為超越黨派的國家公器。憲法上亦直接規定軍隊的任務,以確保國家民主體制運行順遂,避免軍隊權限過度擴張,憲法第107條第2款規定「國防與國防軍事由中央立法與執行」,其功用即在將我國軍隊之動用統籌由中央政府規劃,防止軍權淪為個人工具;此轉變既是順應時勢,也維持軍隊的一體性和中立性,惟有平時軍人能效忠政府而不問其黨派,當執政黨不需顧慮軍人的效忠問題時,政黨政治與政軍關係才算到達成熟的境地,而有助於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戰時權力的調整
當一個國家展開戰爭的時候它是全心全意的投入,通常會把國內衝突方向轉移到發動戰爭的敵人,使得總體勝利的國家目標超越其他事務,軍人此時便成為國家意志的執行者。
從現實的層面來看,軍人循既定的培養途徑,有系統的學習軍事知識與技能;而文人則必須透過自修學習,但文人熟悉政治的運作,控制著軍隊的預算,也掌握高階軍事人員的晉升與派任。軍文各自循其資源基礎發展,所以文人通常透過「目標賦予」、「政策規範」、「資源分配」與「高階人事任免」等四項工具,藉此掌握軍隊的發展。軍職人員與文職人員的發展途徑相異,因此在處事態度與觀點上亦常略見不同,從美國過去在海外用兵作戰的實例可發現,文人領袖通常偏向有限度、彈性的作戰;而軍事領導人則傾向在一個明確授權、確定情境、大規模用兵的情境下實施作戰;理論上來看,文人統治是指民主政府無論在平時或戰時,每一項政策都是由民選代表所指派的文職官員決定或確認。
然而,在現實層面上,文人並不全然能根據上述理論、原則,進而全方位地掌控軍隊,而是必須採取專業分工,逐級授權,分層負責等制度節制。即使是在部分長期由文人統治的國家,軍隊仍可藉各種理由獲得重要權力及相當程度的自主權,在少數國家,軍隊實際上仍掌控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不過,在這種情況之下,軍人自主權和影響力雖然不小,但其自主程度,大部分來自於軍隊管理和戰爭專業化的需要4。此一方向與美軍作戰指揮指導原則相似,美軍原則上不介入支援文人政府職能,因為這是政府其他機構的責任,美軍只有在4個前提下才介入支援文人政府:1.民間機構沒有能力因應時;2.時機急迫唯有採取軍事行動才能解決時;3.只有軍方才有危機反應的資源時;4.軍隊的風險可以減至最低時。這顯示出國家軍隊有其適用的專業領域,亦有派遣軍隊必須遵行的尺度。
近代由於高科技所帶來的戰爭複雜性,武器裝備的精密度,以及戰略戰術的多元性,使得部隊管理和作戰指管,都非付託給高度專業化的軍事專才不可,這使得專業軍人的影響力大幅度提升。而隨著軍隊規模和影響力的增加,軍隊與社會的關係變得益加緊密、互賴,軍人也學習到運用民主程序來爭取他們本身的利益。
2000年1月我國國防二法修訂後,國防部長已從過去協調性的角色,轉變為指揮性的實質角色;因此,由文人出任部長將成為貫徹「文人統治」(Civilian control)的一個重要指標。所謂「文人統治」係指政府文官經由一套制定的原則,進行對軍隊的控制;因此它的概念,主要是將軍事力量置於非軍事(政治的)文人首長領導之下。而界定「文人統治」的主要依據,則來自於我國憲法第36條「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的規定5;此一統帥權在歷經總統透過人民直選,及憲法六次增修後,使實質的意涵更形確立不移,文人統治的具體意涵是指軍隊不佔據被視為是文人領域的領導職位,以及文人在軍事與防衛領域的主導權。同此,美軍2005年參謀總長聯席會議(Joint Chiefs of Staff)所發佈的聯戰準則中關於國土安全部分提到:「支援文人政府是民防支持最為認可的形式,因為其通常是由社會所矚目的天然或人為災害所構成,協助原則是災害的發生須超出地方政府、州政府或聯邦政府的處置能力範圍之外,且在主導聯邦的機構(Lead Federal Agency,LFA)請求支援之下,國防部才可派兵支援災害應變」6,即是美軍文人領軍的明確指針。
文人統治主要在確保透過文人的觀點,能夠主宰全般決策過程,軍隊的價值觀不應該凌駕在文人之上,此即一般人所熟知的「文人價值的崇高性」(Supremacy of Civilian Value)原則。過去在文人統治上,存在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政治學家杭廷頓(Samuel P. Huntington)所提出的「客觀文人統治」,二是社會學家簡諾維茲(Morris Janowitz)所提出的「主觀文人統治」。前者認為「社會因素」是影響文武關係的主要決定因素,對於軍隊的管理應透過法律、規定及正式的指揮體系,使軍隊發揮應有的實際效用;而後者則認為「軍隊組織本身的組成結構」,是影響文武關係的主要因素,文人是透過軍隊中的社會結構基礎,而實現其對軍人的統治7;並透過「平民戰士」(Citizen Soldier)的觀念,使軍隊與社會得以有效的鏈結。在這兩種不同觀點下,軍隊的制度發展、管理與運作,雖會展現出截然不同的風貌,然而,軍人與文人(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卻不會因此有所改變,平時如此,戰時亦然8。
隨著影響國家安全因素呈現多元化及複雜化,軍隊亦面臨傳統安全威脅與非傳統安全威脅之考驗,現代化軍隊在國家組織及功能上已不能侷限於傳統之軍事武裝力量;另外,在維持憲政運作、保護公共利益及維護人民福祉部分,軍隊應扮演更積極與重要的角色,進而發展出與傳統不同之軍隊作戰以外軍事行動。然而不論平、戰時,軍隊都是大社會中無可分割的部分,軍中所需的人力、物力及其他各項資源也必須取自大社會,尤其一位專業軍人必須深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確切體認國家和軍人所追求的價值與目標,方能遂行「執干戈以衛社稷」的神聖使命,視為軍隊存在的最高價值。
參、軍人武德之內涵
一、軍人武德之形成
軍人的工作需要他們具備忠貞、勇敢、誠實、負責及有毅力等高標準的軍事道德,這些軍事道德的形成,並不是要讓軍人變得比較好管理,避免違法犯紀,而是在具備了這樣的軍事道德之後,軍人不論面臨如何艱難的處境,都能夠不屈不撓,為國家犧牲性命亦不吝惜。
軍人的道德修養是一種追求國家價值的行為規範,國內外並無特定標準,我國的軍人武德是以智、信、仁、勇、嚴來做為軍人必具之精神修養,西方則以各種個人特質來做為軍人必具的風範與修養,如克勞塞維茨(Carl Maria Von Clausewitz)認為勇氣、膽量、堅忍、機智為軍人應具之良好風範與特質9,認為軍事道德應具備五項特質:敬業精神、判斷力、意志力、勇氣及正直10。
Jack F.Lane亦曾歸納多位美國學者的見解,綜合出軍人應具備的倫理要項和道德有:誠實、服從、忠貞、勇於任事、為國盡責、堅守崗位、信任、榮譽、公正無私、謙恭等。
然東西方統一一致的見解,由於軍人職業的特殊性,形成對軍人道德修養要求的雙重性。例如要求「將領必須既要仁慈,又要殘忍;既要純樸,又要狡猾;既要做衛士,又要做強盜;既要豪者,又要吝嗇;既要慷慨,又要小氣;既要激烈,又要保守;必須具備所有這些和其他先天或後天習得的素養」11。這種雙重性格對一位軍人而言,可能是建立權威,為敵不可預測,獲得戰爭勝利的重要因素,但是通常又會以高超的道德標準的要求,做為其內在的精神修養,表現於外則需做到以下幾項要求12:1.澈底奉行命令,誓死達成任務;2.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為大局著想;3.成功不必在我,進不求名,退不求利;4.協調合作,為友軍的勝利做最大的奉獻;5.親臨前線,向最危險的方向前進;6.光榮戰死的決心與意志。
二、軍人武德之內容
武德是軍人必須具備的精神修養,也是軍人生命的靈魂,如果軍人不注重武德,沒有精神修養就不夠資格成為軍人,中西武德均在要求培養軍人的精神志節,縱然在用語上各有不同,但在本質上並無不同。因此,真正的軍人必講武德,如果軍人不尚武德,便失去軍人的精神與靈魂,就不成其為軍人,更不成其為革命軍人。
武德既然是軍人必須具備的精神修養,國軍自建軍迄今一貫重視武德精神的培養,也由此一精神的發揚,建構了近一個世紀以來國民革命軍重軍紀、尚榮譽,明生死、知榮辱的優良傳統,更寫下了近代國軍多少犧牲奉獻可歌可泣的英烈事蹟,然則軍隊受社會風氣影響,既有的傳統精神自不免受到挑戰,往昔革命軍人內在的旺盛精神力,日漸式微;無可諱言地,早年國軍所表現以寡擊眾的精神戰力能否再在今日重現,似乎需要重新深思評估,現今武德精神隱然的頹委不振,在國軍建構新一代戰力的同時,應亟思積極發揚武德精神,以使精神與物質戰力相結合,實為當前重要而急切的省思。
軍人之所以必須具備武德,是因為軍人所擔當的責任關係著國家的存亡續絕與榮辱興衰,需有武德的精神灌注於思想和行動中,才能擔當起保家衛國的重責大任,也正是軍人對於武德的具體表現。
先總統 蔣公曾說「中國自古以來,真正的軍人必講武德。所謂武德,就是『智、信、仁、勇、嚴』。武德就是軍人必具的精神,也就是軍人的靈魂。」又說:「孫子所說:『將者,智、信、仁、勇、嚴』之武德與  國父遺教『智、仁、勇』三達德,而孫子增補信與嚴二者合為五德,亦就是我所習稱的武德,因為將才無論對上對下,或對內對外,最要緊的,是立信與立威」13。
三、軍人武德之教育
武德教育為軍事教育中重要的一環,正如拿破崙所說:「優良之軍隊,為優良之主將,優良之中下級幹部,優良之教育,健全之組織,及嚴格之紀律所構成的」14,這優良的教育,當然包括了軍人武德教育在內;我國黃石公也曾說「夫志心篤行之術,長莫長於博謀,先莫先於修德,神莫神於至誠」,此處所謂修德,對軍人而言,即為修養武德精神;孟子養氣章中有謂「吾善養吾浩然之氣」,這浩然之氣,對一個軍人而言,就應該是指武德精神而言。因之,我們如果想要成為一個標準的革命軍人,就必須要時刻注意對武德的修養,就培養軍人內在精神而言,武德教育實在是一切軍事教育的首要,而今日軍隊的首要任務是保衛國家,而非侵略他國,揭櫫《聯合國憲章》即明文規定了國家之間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的原則,明確禁止在國際間使用武力,禁止以武力作為解決國家之間的爭端或達到國家政治目的手段。故軍隊的主要角色非以從事戰爭為目的,而是保衛國家合法的利益和領土完整,進而維護和平並保護友邦,軍隊的任務是維持和平。
再者,軍人武德受到重視的理由是,專業的軍人在道德上必須是完美的,及應有最嚴格的倫理原則或道德判斷來運作;因為軍事專業是一個制度化的專業,它涉及人命最脆弱的一面,即生與死,專業的軍人不同於消防員與醫生。消防員是在救人生命與財產,醫生是以醫術救人,然專業的軍人不僅是要救人,而且亦要去殺人。在波斯灣戰爭以後,新型軍事環境的發展,使得一個國家的武裝部隊,不只被視為是在於捍衛他的國家與政府,同時也被視為維持和平任務的存在,維和行動活動之演進,其範圍亦不斷地擴大,從當初的「預防外交」(Preventive Diplomacy)的概念,演進成「維持和平」(Peace-Keeping)、「創造和平」(Peace-Making)到「和平重建」(Peace-Building)15,其中,「和平重建」牽涉範圍廣泛,尚需結合人道、社經、政治和軍事等各方面支援。如此,武德對軍事而言,不祗是一種外在的意象,而且亦是軍事人員應遵循的行為;所以,軍事的專業不僅是一種職業,即從事作戰與訓練,對大部分的社會而言,軍事有一個象徵:它的成員─軍官與士兵─代表其國家的文化與社會的價值,如此的專業軍人,不僅要有軍事專業所應具備的專業技能外,更應具備軍人武德所強調的誠實、忠貞、勇氣與道德的完整,才不會背叛國家,濫殺無辜;故而,軍事活動的主體,除軍人之外,還有國家、政府、政黨、民族、民眾等,這些主體在軍事活動中的道德問題,都是吾輩所應關心的。
然而,在實現武德教育之前,必須有以下要件的養成,才能成就武德修養的基礎,落實武德教育的實踐16:
(一)要養成「合群」、「服務」、「犧牲」的精神
生存在現代的社會,非合群不能成就事業,而服務更是做人的本份,一個人如果沒有服務的精神,不知道服務的重要,即使他有通天的學識與本領,對國家社會也毫無益處,軍人就是要為國家為人民而服務的。至於犧牲的精神,  蔣公也訓勉說:「軍人最高的志願,就是為救國而犧牲,為救民而犧牲,這是各國軍隊教育共有的精神。現代軍隊的軍人,除了為國犧牲而外,幾乎不許有第二思想……這樣的軍隊,才能打仗,才能勝利,才能成功」。
(二)要培養信心、智慧、意志、決心的品德要求
信心根源於信仰,信心亦足以堅定信仰,我們的信心是以三民主義對抗共產主義,是以至仁伐至不仁的絕對勝利的信念,我們的智慧是要在不預期和危急的狀況下,產生合理至當的思維與行動;我們的意志則是百折不撓,我們的決心是始終如一的行動指南,其所產生的結果,非成功即成仁。
由上述可知軍隊在作戰時也應清楚所追求的目的為何,為何而戰,為誰而戰,如何應用部隊,如何能最適切的利用其人員與物資達成作戰目標外,軍事之專業化就在於必須能去判斷某些戰術上的選擇,雖然是為了要達成特定任務,但其實並不能確實促成重建和平的目標;技術人員只能見到眼前的任務,專業人員則必須深思最終的目標,為了能運用此方法思考,也為了能完全的實用化,軍事專業人員必須學習武德,使得其注意力能從效率與效能上超越出來,進而去思考大是與大非等真正的議題之上,因此,一個民主國家應該要對軍人在武德養成上,應有更多的要求,以培養出所需要的軍人。
肆、軍人武德與國家安全之關係
一、專業主義
歷史上,專業主義或專業化出現於中世紀晚期,至十八世紀初高度發展,它一直是西方文明現代化的明顯特徵,軍事專業主義的興起則遲至十九世紀初,起源於普魯士,做為自主性的專業軍官團的出現,則在1900年以後,普及於德、英、法和美國17。
現代軍隊是一個專業團體,而現代軍人更得是一位專業軍人,專業主義使現代軍人與過去時代的武士迥然不同。有歐美學者說:軍人是「使用暴力的專業人士」,軍人的專門知識和技術是「暴力管理」,當外交官在會議桌上無法使對方接受我方意志時,子彈代替了外交照會18;西方兵聖克勞塞維茨的名言:「戰爭是政治憑藉其他手段的延伸」。也就是戰爭有其自己的「文法」,而無自己的「邏輯」。因此,暴力手段的管理如果缺乏相當的訓練和經驗,是無法有效的執行此項任務,而軍人的專門技術既不是一種「手藝」,也不是一種「藝術」,而是一門科學,也就是一種需要廣泛研究和充分訓練,非常複雜的勞心技能,更是一種持績不斷的發展過程;因此,現代軍人不僅必須瞭解組織和指揮軍隊的歷史發展,更要瞭解與軍事科學相關的其他知識,如政治、經濟、管理學、社會學和心理學等等,尤其現代戰爭是包括政治戰、經濟戰、心理戰、情報戰和科技戰的總體戰爭。
另外,軍事專業主義為文武關係(Civil-Military Relations)中客觀文人控制的機制19,此一機制的有效發揮,有賴於建立一套適合國情的軍人道德(武德、倫理)或正確的「軍人心態」,它以現實主義為基礎,特別強調服從和忠誠為軍人最高德行,視戰爭為政治的工具,以及軍人為政治家的僕人。
在西方民主國家軍事政策的重要考慮因素是外部取向的,也就是針對外來的威脅對象和程度,做為策定國家安全政策的依據;這些國家的軍事專業取向的基本部分,是現代的戰略戰術和武器裝備的能力,其戰略思想主要植基於克勞塞維茨以武裝力量對抗為基礎的「危機中心」(Center of Gravity)的觀念20。
其次,西方民主政治體制中,軍隊被視為應該服從文人領導階層。同樣重要的是,文人領導階層任命高層軍事領導者,是基於專業技能而非以政治為取向,一支非政治性的專業軍隊和一種軍隊與社會界線分明的關係,在西方民主國家中,早已成為制度化的主張。
就共黨國家的社會主義政治體系而言,軍事專業團體是統治菁英中的一個積極性機構,這個統治菁英不僅是一個制度化的政治機構,也是一個軍事體系,或者可說是「黨軍一體」或「一黨國家系統」(One-Party State System)的政治體制。軍事專業團體在其中的集團利益,主要透過統治者來達成,在黨權至高無上和獨占意識形態的體制下,軍事專業對統治者和它的領導階層的緊密認同以及具有濃厚的政治取向是正常的,軍隊不僅用於抵禦外來的威脅,並且用於維持內部的安全秩序,這一取向不同於西方民主國家之以應付外來威脅為主21。
就第三世界的專業軍事而言,更重視內部的秩序和安全,在軍事形態上和專業功能方式上,傾向於「保安警察」功能的維持。在現代化和政治變遷過程不是很順利的國家中,軍隊經常缺乏專業的要素,此外,第三世界國家,軍隊專業和政府之間的關係密切,由於這類國家的政治,本質上是靠「私人關係的」,軍事領導者和統治者有著私人的忠誠聯繫,統治者之取得權力,來自政變或透過對其他政敵的威嚇或清算,在此類體系中,軍隊的角色和地位是靠私人與統治者的侍從所維持的人脈網絡中所建立起來的;因此,軍人著重於自己專業領域的發展,服從文人政府的領導,是現代民主國家穩定政局的趨勢,亦是未來文武關係(Civil-Military Relations)最良好的模型,也是國家安全的最佳保障。
二、軍事社會化
軍事社會化其包含兩個含意,一是指軍人從一般平民成為軍人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學習軍事知識、技能、軍事規範、軍隊光榮傳統及政治功效意識22,以建立和發展新型人際關係,形成軍人生活方式、行為模式等等;其次是指軍人對軍事生活的發展變化,不斷做出適應的過程,在此過程中不斷要求軍人,不論他們各階段扮演何種角色,都要適應軍事生活的持續不斷發展和變化23。
然而,在我國的軍事社會化過程中,深受傳統士大夫「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的觀念影響,長久以來許多人視從軍為畏途,不像歐美國家人民視從軍為一光榮的事業。加上早期軍人素質不一,以及有心人士的詆毀,軍人的社會地位始終不高;近年來,由於社會快速變遷、功利主義的盛行和倫理道德的式微,逐漸物化的社會風氣,使得人與人之間產生了隔閡與對立;而每當軍中傳出適應不良與管教失當發生問題時,國軍就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軍隊既為社會的一環,成員均來自社會,每個人皆帶著原有習性進入軍中,因此社會現象便很快地反射入軍中,例如社會愈趨民主開放,個人的自主性就愈高,使得一般士兵對權威的服從性愈低,加上家庭對青少年近乎驕寵的管教方式,使許多新兵難以適應軍中生活,一般也產生新的管教問題;然而,隨著社會價值的多元化,軍隊特性與社會之複雜性亦日益增加,其困難程度已非昔日可比擬,此外,軍隊與社會的交流互動較以往更為頻繁,軍人該如何配合時代脈動而調整其心理與定位,在在的考驗著軍人的智慧。
隨著政治民主化的腳步,民意不斷高漲,不論任何場合,民意皆為政治人物所必須重視的課題之一,反觀軍人因特殊身分限制,無法自由表達自己的需求,又因每當選舉時部隊必定加強戰備或是因部隊駐地與戶籍所在地相距甚遠等客觀因素無法返鄉投票,社會中不見其「聲音」,又得不到長官「關愛的眼神」,軍人隱然成為社會新興的一群弱勢團體。但沒有「聲音」不代表軍人對現況的滿足,反而可能因長期無法得到適當管道表達及有關當局亦不重視其權益的爭取與保障24,而感到自已對政治無法產生影響力。
一般的研究成果都顯示出軍人社會化的過程裡,政治功效是政治參與的先決條件,從系統-支持的層面觀之,政治功效意識愈高,軍人感覺愈信任民主政體和執政者,也就是說政治功效意識低亦可能影響軍人對系統的忠誠25。就如阿爾蒙與佛巴(Gabriel A. Almond and Sidney Verba)所說;「在許多方面,人相信自己的政治能力,是形成個人政治態度關鍵。民主政治體系的公民,對自己比較具信心,他不僅認為自己可以參與政治,同時亦認為應參與政治,尤有甚者,他不單只是個活躍且積極的公民,重要的是有自內心的民意傾向對系統滿意與忠誠。」26,由此可知軍人社會化的政治功效意識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三、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文武關係(Civil-Military Relations)
所謂文武關係,一般係指做為一種體制的軍隊與所處社會環境各部門間的互動27。在國際冷戰結束、全球民主化蔚為風潮後,有關文武關係的研究,漸漸從長久以來分別由已開發國家、共黨國家、開發中國家軍事組織之主要類型,進行相關角色探索的方式,轉而朝向評估如何將以文人主治(Civil Supremacy)和軍事專業主義(Military Professionalism)為主要內涵的已開發國家文人領軍(Civilian Control of Military)模型,推廣至前共黨統治及開發中國家。
就廣義而論,「文武關係」係探討軍隊與社會之間的互動關係;就其狹義和特定的政治意義而言,係指「軍隊與合法建立的國家公共權威機構之間所存在的主從關係」,也就是軍隊與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或軍人在政治扮演之角色28。從文武關係的理論內容可歸納以下三種軍隊類型29:
(一)軍事專業型
軍隊的基本職能是保衛國家,軍隊從屬於國家,不受任何黨派與個人控制及操縱,軍人在軍事事務上幾乎有完全的自主權,在政治上則保持中立立場,不參與任何政黨的活動。
(二)禁衛軍型
軍隊的基本職能除了維護國家安全之外,還經常承擔起直接管理國家和監護政府的責任,在社會不穩定的時候,尤其如此;軍人不僅在軍事事務上有著完善的自主權,而且政治上有著直接的參與和干預的獨立權力。
(三)革命軍型
軍隊的基本職能除了保衛國家安全之外,更主要的是維護一黨專制統治,這種革命軍隊既不具專業型軍的中立性,也不具為禁衛型軍隊的獨立性,而是為政黨所控制。
就杭廷頓的文武關係理論,是一種以文人控制為機制的理想模型,文人控制的主要本質,在於將軍事力量限制在最小程度;限制軍事力量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最大限度地擴張文人的權力,稱為主觀文人控制,另一種是最大程度地提高軍人專業主義,稱為客觀文人控制;前者用於解釋法西斯和共黨極權政體的文武關係,後者用於解釋西方民主國家的文武關係。二者固然都是由歷史事實中加以歸納而概念化為通則,從相對角度看,也是不同現象的反映,但二者截然不同,在杭廷頓看來,客觀模式顯然優於主觀模式,並成為先進民主國家所應追求的理想模式30。
客觀文人控制模式中,軍事專業主義的培養是文人政府有效統治武裝力量的必要條件,培養軍人的專業主義的途徑,在於建立正確的「軍人心態」,亦即培養高度的軍人專業倫理。此一倫理特別強調服從和忠誠為軍人武德的最高德行,視戰爭為政治的工具;軍人為政治的僕人。軍人專業主義不僅強調軍人的專業軍事知識和專門軍事技能,還重視軍人對軍事安全的表現,及以團體認同、以軍人為榮的專業軍人精神,軍人服從文人的政治領導,文人尊重軍人的專業自主性。
就軍人心態而言,軍事專業人員在政治系統的運作上,不能再停留在一種被動和中立的角色,專業人員必須能夠基於對民主社會網絡中軍人和文人優先權之瞭解,從事知識性判斷並表達他們的觀點。此外,專業人員必須體認,軍隊是系統的一部分,置身於民主政治中的軍事專業人員必須理解和培養支持民主政治體系的價值觀,這種專業觀點將能塑造一種足以調和民主體系的需要和迎接國際環境挑戰的軍人心態。
就軍事專業而言,要拓展適當的專業視野,必須也能開展所需的教育和社會化過程,以培養對政治社會體系的深刻理解,專業人員必須承認對專業具有合法性的政治面向,此一面向不僅整合政治和軍事觀點,而且格外地認識和理解到軍事專業和機構是政治性的。
如泰國在1932年6月政變之前,泰國軍人較富專業精神,只負責防衛事務,不涉入政治,在本質上,泰國軍人與傳統西方軍人所扮演的角色大致相同,如負責維持國內秩序,鎮壓叛亂和盜匪,及維持鞏固王權政治,使泰皇擁有絕對權利;但1932年政變後,泰國軍人角色趨於多元化,軍人要保護憲法、君王制、維持國內秩序、介入國內政治、參與經濟發展計畫、介入商業活動,促使其專業精神盡失31。
從我國政治發展過程來看,軍政時期因軍閥各自為政,國家政局混亂,故以革命武力掃除軍閥,促使全國統一;訓政時期以國民黨一黨訓政為主體,建立中央五院體制外,並推行地方自治;憲政時期則制頒憲法,推展民主政治,擴大人民政治參與,並於1987年及1991年相繼解除戒嚴、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落實民主憲政。另觀我國於首度政黨輪替後,為國軍在軍隊國家化以及軍隊保持政治中立,提供了一個良好的轉機,前總統陳水扁在許多場合也多次強調,「軍隊國家化」是其最滿意的政績之一;政黨輪替的兩次重大選舉,更公開的監督機制、國防二法的施行以及軍人參與政治規範的明確化,都使得我國的「文武關係」已經漸趨成熟,「軍隊國家化」也逐步達到西方民主國家的標準,我國在政黨輪替後的文武關係發展過程中,基本上建立在文人至上的基本理念,並已獲得實質上的進展,這從國防二法對於軍隊維持政治中立或軍隊國家化加以明確律定,以後軍方領導者和文宣機構對這一方面的不斷宣揚,特別是政黨輪替後的各項選舉,軍方本身再三要求官兵嚴守政治中立,顯示國軍已瞭解到其民主政治體制中的專業化的角色,對國家安全的發展亦呈現穩定與保障的現象及功用。
伍、結語
由前所述當整體社會變遷,包括民主政治下的社會生活,工商業發達下的社會生活,以及高科技與資訊發展後的社會生活形態,加以分析探討,瞭解變遷轉型中之社會整體價值觀與道德體系之特質的結果,對軍人武德所產生的衝激,提出本文之觀察,期能對強化國軍武德教育之思考有所助益:
一、武德對軍人之重要性
人是決定軍隊一切成敗的最終關鍵,縱然今日的軍事早已建構在新世代資訊科技的基礎上,然而資訊科技必須有良好的領導與管理才足以有效的整合及運用,而優質的領導和管理則更有賴領導人能否表現優異的領導特質,而領導特質為何呢?其實就是武德的修養。因此現代軍隊的發展,表面似乎決定在E世代科技的進步之上,而事實卻是有無武德的基礎才是軍隊戰力的根本,並不因時代的改變而有不同,因武德是現代軍人的行為標準,也是軍人的生活規範,軍人要完成保國衛民的責任,就必須發揮武德的力量,方能克敵致勝,而不為敵人所乘;一個軍人如果不懂武德,無論他的天賦多麼高,戰術修養多麼深,戰鬥技巧多麼熟練,可以斷言都不會成功,而且最後一定會失敗;因此,軍人成功的基本條件,一定先要培養武德,有了高尚的武德做基礎,才能夠有資格成為軍事家,才能夠有希望打勝仗,確保國家安全。
二、軍人武德與國家安全之發展趨勢
人著重於自己專業領域的發展,服從文人政府的領導,是現代民主國家穩定政局的趨勢,亦是未來文武關係的模型,國家安全的最佳保障,其可就下列趨勢發展:
(一)軍隊明確的對外任務
就現代化民主國家而言,為了確保軍隊不至於干預國內政治,政府應該盡可能的將軍事力量用於對外抵禦外侵,而國內的治安,則交由警察或民防單位負責;對於總體軍事戰略而言,軍隊做為國家總體戰略的一環以及國防安全的工具,可以在戰略的擬定過程中提出建議,但是,一旦文人政府訂出整體國防戰略構想,軍隊做為國家機器的一份子,就應該服膺於文人律定的國防戰略目標,並在戰術層次上配合。
(二)明確律定軍人在憲法和法律上的政治權利
對於軍人參與政治活動的規範,國防部明文規範,即使軍人在下班以後也不得參與政黨活動,這項立意良好,也代表軍人對於「政治中立」的尊崇以及自我期許的高道德標準。
(三)加強軍隊與社會、國會的溝通
國防事務要獲得社會與民意的支持,就必須讓社會大眾瞭解與接受批評,藉由國防事務的透明化與國防資訊的交流,以及立法院的監督,使民眾瞭解國防建設的需求與成果,以爭取支持國防計畫與預算、建立對國家的信心,當國家受到戰爭威脅時,能動員全民進行防衛作戰。
(四)促進軍隊民主化
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先生曾指出「現代軍人應具民主素養」32,2002年國防報告書也揭櫫國軍將樹立「民主化」、「法治化」、「專業化」和「平民化」的願景33;所謂軍隊的「民主化」,並非指軍隊的一切活動如選舉、個人自由等,均按照民主方式實施,而是指軍人對民主法治素養的培養、對民主價值的認同與支持、對人權的維護、實行人性化的管理,特別是指主官幹部能接受批評、包容異議、採納諫言和維護個人尊嚴等。軍人在部隊裡養成民主法治的習性,才能使軍隊整體和軍事領導者樂於接受文人的領導。
從古至今軍人之所以能夠在戰場上為國為民出生入死的行為,乃是屬於一種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屬於利他、具有崇高道德意義的一種道德行為,然而更重要的還是此一道德行為的背後,所涉及的乃是軍人對於價值觀之認知與軍人精神與道德涵養的問題-軍人武德,諸如對國家、責任、榮譽的價值信念;與忠誠、勇氣、紀律、果敢、堅忍、毅力、意志等,對現代軍人而言,其具深切的意義,亦為我現代軍人應努力與體現的目標。

註1:陳鴻瑜,《政治發展理論》(臺北:桂冠圖書公司,1985年),頁212。
註2:江炳倫,《政治發展的理論》(臺北:臺灣商務出版社,1972年),頁33。
註3:蘇進強,《軍隊與社會》(臺北:業強出版社,1997年),頁1-9。
註4:洪陸訓,〈國防二法訂頒後的文武關係〉,《新世紀智庫論壇》,(臺北),第20期,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聯合圖書館,2002年12月,頁44-57。
註5:洪陸訓,〈民主政體中的文人統治-軍人服從義務與軍隊政治教育的詮釋〉,《復興崗學報》,(臺北),第68期,政戰學校,1999年12月,頁1。
註6:韓台武,〈美國武裝力量支援文人政府救災救助及其啟示〉,《復興崗學報》,(臺北),第97期,政戰學校,2010年3月,頁83-84。
註7:洪陸訓,同前註5,頁3。
註8:洪陸訓,同前註5,頁5-10。
註9:克勞塞維茨原著,鈕先鍾譯,《戰爭論》(臺北:軍事譯粹出版社,1980年),頁149-170。
註10:James Glover原著,《軍人及其良心-軍事道德規範》(臺北:軍事譯粹出版社,1992年6月),頁158-160。
註11:郝柏村,《將領應具之稟賦與素養-教戰記》(臺北:軍事迷文化公司,1998年3月),頁214。
註12:國防部作次室,《增補曾胡治兵語錄註釋》(臺北:國防部作次室,1985年12月),頁1。
註13:先總統  蔣公,《孫子兵法與古代作戰原則以及今日戰爭藝術化的定義之闡明-蔣總統思想言論集卷21》(臺北:蔣總統思想言論集編輯委員會,1966年10月),頁243-244。
註14:李維寧譯,《拿破崙治兵語錄》(臺北:軍事譯粹社,1956年10月),頁79。
註15:Edward Moxon-Browne, A Future for Peacekeeping, Basingstoke, Hampshire, England: Macmillian Press;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8, pp.8-11.
註16:先總統  蔣公,〈第三篇第二章革命軍人的品德修養〉《蔣總統軍事思想大系第五集》(臺北:國防部聯合作戰研究委員會,1966年10月),頁2359-2367。
註17:洪陸訓,〈軍事專業主義之興起及其內涵-杭廷頓的軍事專業主義論〉,《復興崗學報》,(臺北),第57期,政戰學校,1996年6月,頁43-49。
註18:莫里斯‧簡諾維茲(Morris Janowitz),洪陸訓等譯,《專業軍人:社會與政治的描述(The Professional Soldier:A Social And Political Portrait)》(臺北:黎明文化出版,1998年4月),頁247-248。
註19:洪陸訓,〈文武關係理論:西方民主國家的軍事專業主義模型〉,《復興崗學報》,(臺北),第57期,政戰學校,1996年,頁50。
註20:同前註,頁57-61。
註21:洪陸訓,同前註19,頁61。
註22:政治功效意識(Sense of Political Efficacy):此一概念首先由密西根大學教授堪包爾(Angus Campbell)於1956年提出,但政治功效意識隨研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如「政治功效意識」、「政治效能」、「政治能力感」及「政治功效感」等譯名,袁頌西,〈我國家庭與少年功效意識之研究〉,《思與言》,(臺北),第11卷,第5期,1974年1月,頁1-12;其定義為「是指個人認為其政治行動(Political Action)對於政治歷程(Political Process)一定有或能夠有所影響的感覺(Feeling)。凡是有這種感覺者,其對自己必定有堅定的信心,也就是自我力量較強;反之,則弱。
註23:季世慶、張信興主編,《軍事社會學》(北京:軍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頁231-233。
註24:陳鴻瑜,〈印尼的軍人與政治變遷〉,《東亞季刊》,(臺北),第26卷,第4期,國立政治大學關際關係研究中心,1995年4月,頁39-42。
註25:洪淑女,《政治功效意識與政治參與》(臺北: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1995年),頁11。
註26:陳鴻瑜,同前註24,頁42。
註27:洪陸訓,同前註19,頁50-62。
註28:洪陸訓,〈從文武關係理論看政戰制度〉,《復興崗學報》,(臺北),第53期,政戰學校,1994年12月,頁146。
註29:同前註28,頁148-163;沈明室,《改革開放後的解放軍》(臺北:慧眾文化出版有限公司,1995年10月),頁8-9。
註30:洪陸訓,同前註19,頁50。
註31:陳鴻瑜,〈泰國的軍人與政治變遷〉,《東亞季刊》,(臺北),第23卷,第3期,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1992年1月,頁28。
註32:青年日報,(臺北),2002年8月13日,版3。
註33:國防部,《2002年國防報告書》(臺北:國防部,2002年),頁241。

公告日期: 2016-11-21

供稿單位: 司令部/督察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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