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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軍官:指揮適階之運輸部隊執行運輸勤務,負責運輸部隊人員訓練、戰備、輸具保養等勤務作業擬定運輸程序及站勤作業與督導。

士官:負責輸具之調度管理、預防、保養、檢查,協助單位保養勤務之實施及辦理輸具、材料、油料領發與保存各項資料,熟悉各種輸具構造、性能及裝載噸位換算能力。

士兵:駕駛通用輪型車輛,遂行軍品補給、人員運輸任務,負責車輛保管勤務及運輸安全,遵照規定實施駕駛之各種檢查,確保裝載物品之安全。

公告日期: 2024-01-02

供稿單位: 陸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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