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案概述
因應台海戰備需求,海軍需籌建性能較優、耐波性較佳之大型飛彈快艇,以取代現有海鷗級飛彈快艇;原型艇已由海軍於92年自建完成,並經測試評估,確認其性能滿足海軍作戰需求。
依原型艇測試評估及使用經驗,精進後續艇功能設計,計畫建造後續艇計30艘,自96年6月委由台船公司分15批(每批2艘)建造,已於100年12月底完成全案建造。
二、主要性能
主要性能諸元
◎船長:34.2 米
◎船寬:7.6 米
◎船深:4.0 米
◎最大吃水:3.0 米以下
◎速率:33節以上
◎續航力:1,000海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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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戰鬥系統
◎雄二攻船飛彈四枚
◎20公厘T-75機砲乙座
◎7.62公厘排用機槍兩挺
◎AV-2干擾火箭兩具
◎導航雷達
◎雷達預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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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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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
船廠依建造契約期程,完成各艇船體預塗底漆之鋼料五公噸後達開工條件並舉行適當儀式,接續進行船體放樣、切割、組合焊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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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體結構組合:
本型艇主甲板以下採鋼質船身,上層採鋁質結構,鋼質船身區分4船段(船艉段、機艙段、住艙段、船艏段)建造並自船艉段依序進行船段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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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反轉:
本型艇於廠房內以模台鳥籠式倒立組裝,鋼構船段完成組裝後進行反轉,並於執行軸系前中後,進行噴砂與塗裝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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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備安裝與檢查:
完成主機、發電機等主要裝備安裝與檢查後,執行主甲板封板並移至室外進行鋼構與鋁構接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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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浮船:
完成水線以下船艙之水密檢測確認快艇具備浮揚能力,與浸水有關之工作如舵、螺槳、海底門之安裝及塗裝、武器安裝基準面及參考線等皆已完成,於舉行適當儀式後進行下水浮船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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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測試:
即海上試俥驗證,計廠試(監造組主持)及公試(檢驗組主持)檢驗,分別進行32及25項動態試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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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艇:於完成公試複驗及整艦裝配、驗收作業後,即可擇期召開總驗收會議及交艇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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