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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海軍司令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烏坵工程案涉違反利益衝突」乙情(108年12月30日)

烏坵工程案海軍依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辦理。

   針對媒體報導「烏坵工程案涉違反利益衝突」乙情,海軍司令部今(30)日說明如後:

一、本案採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方式於106年3月14日由和勤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銘毅工程企業有限公司以2億9,858萬5,000元共同承攬得標,107年6月25日和勤營造發生跳票財務危機, 無法支付工人薪資並繼續共同履約,導致工程進度落後。

二、陸戰隊指揮部於107年6月26日邀集承商、監造單位、專管單位等代表於高雄前進工務所召開緊急會議,依工程採購契約共同投標協議書第五條「因成員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共同履約者,同意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由其他成員另覓之廠商或其他成員繼受」辦理。

三、銘毅工程企業有限公司依工程契約共同投標協議書第五條規定提出海瑞營造繼受資格證明,全案於107年8月14日召開會議審查,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審查同意海瑞營造繼受工程;目前工程進度正常無落後。

公告日期: 2019-12-30

供稿單位: 司令部/政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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