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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海軍旗簡史

中華民國國旗

海軍旗

我國海軍旗簡史

        民前十九年(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陸皓東精心設計一面「青地、中有白日」的青天白日旗。民前十七年(光緒廿一年,一八九五)陸皓東提議以其手繪之青天白日旗作為軍旗。民前十二年(光緒廿六年,一九○○)第二次革命,鄭士良舉義於惠州,正式使用青天白日旗為軍旗。民前六年(光緒卅二年,一九○六)同盟會本部討論中華民國國旗之形式: 國父主張沿用青天白日旗,以紀念陸皓東及興中會諸先烈,並精心設計,增加紅色,改成青天白日滿地紅,以符自由、平等、博愛之真義。廖仲凱提議用井字旗,以表示井田之義。另有人提議用金瓜斧銊式,以發揚漢族精神:用十八星式,以代表十八行省;用五色式,以順應中國歷史之習慣。

        海軍自民國前一年(辛亥)在九江首義時,即已換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 

        民國一年一月三日各省代表會及臨時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取五族共和之意),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海軍旗。民國一年六月八日袁世凱臨時大總統,公佈參議院議決以五色旗為國旗,並頒佈海陸軍旗式。民國一年十一月七日大總統頒行「海軍旗章條列」,明定艦首旗(五色旗)、海軍旗(青天白日滿地紅)。民國十年五月五日 國父孫中山先生就職非常大總統,公佈以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民國十六年三月十四日北洋政府海軍投向國民革命軍,所轄各艦改懸青天白日旗幟(艦首)。民國十七年十一月二日國民政府第五次國務會議議決:制定「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以青天白日為國徽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同年十二月十七日公佈。海軍旗未變,與國旗同式。民國十八年十二月廿日國民政府明定海軍旗與國旗同式,艦首旗為青天白日旗。

更新日期: 2020-04-29

供稿單位: 司令部/人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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