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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陸戰隊學校

海軍陸戰隊學校校徽

[校徽簡介]

1.紅黃色為海軍陸戰隊特有之顏色,代表熱血、犧牲、奉獻,永遠效忠國家。

2.國徽、國土、地球、海錨所組成之海軍陸戰隊隊徽,象徵海軍陸戰隊屬國際兵種,能遂行海上、陸上作戰,以及捍衛中華民國之決心。

3.永遠忠誠是海軍陸戰隊之隊訓,也是每一位海軍陸戰隊隊員終身奉行之信念。

[沿革]

1‧本校成立於民國四十一年八月一日,係由陸戰隊幹部訓練班與海軍官校兩棲軍官班合編成立,隸屬海軍總部,計編制—校長、教育長、政戰部主任。教育長下轄辦公室、教育處、總務處、高級班、初級班以及特科班。
2‧民國四十二年七月改編。增設研究發展室及候補軍官班,特科班改為通信軍官班,全校計編為—校長、教育長、政治部主任。教育長下轄研究室、辦公室、教育處、總務處、預財室、高級班、初級班、通信班、候官班。同年十月十六日將校址由桃子園遷移現址,十二月十六日改隸陸戰隊司令部。
3‧民國四十四年元月奉命擴編,將辦公室改為行政處,研究室改稱為研究發展室。民國四十六年四月一日奉准增編設指揮參謀班,同年十月以任務編組成立英文班,至此形成陸戰隊之完整軍官教育體系。
4‧民國五十七年九月,指參班併入三軍大學海軍學院陸戰隊正規班,增設英文軍(士)官班,成立正式編制,編制計—校長、教育長、政戰部主任。教育長下轄總教官、教育處、行政處、主計室、高級班、初級班、通信班、專修班(一、二隊)及英文班等。 
5‧民國六十三年元月奉命將高級班改編為正規班,初期班改編為分科班,專修班增編為三個中隊。
6‧民國七十五年元月奉命與海軍陸戰隊士官學校併編。原設校本部(校長、教育長、侍從官)、政戰部(主任、副主任、轄政一、二科、政教組)、教務處(轄計劃、考核、教材科)、行政處、主計室、作戰發展室、總教官室(轄陸上戰術、兩棲戰術、特種(兵器)戰術小部隊戰術、一般學科組)、班隊總隊部(轄莒拳隊、學員一至三中隊、學生一大隊「含學生一 至五中隊」、學生二大隊「含學生六至十中隊」、醫務所、校部連及印刷所等單位。其中總隊部(含莒拳隊)仍留駐於士官學校舊址。
7‧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一日裁撤作戰研究發展室及學生中隊(二)。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一日總隊部(除莒拳隊)遷移至現址。
8‧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一日改隸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司令部,增設政戰綜合科、作戰資訊中心、作戰發展室。
9‧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一日奉總部揖裝字第1279號令核定「政戰綜合科與醫務所併編成學員生事務處」、「校部連改編為勤務連」、「行政處改編為總務處」。
10‧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至民國九十六年11月止,配合國軍「精進案」本校計精簡裁撤員額計軍官21員、士官18員、雇員1員,合計40員。 
11‧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精簡校長職缺,由陸戰隊指揮部副指揮官兼任校長。
12‧精進案第2階段自九十七年一月至九十九年十一月,預計裁撤軍官4員;編制統計軍官84員,士官104員,聘雇4員,士兵58員,合計250員。
13‧一百零一年年一月一日因「精粹案」組織調整,由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副指揮官兼任校長。

更新日期: 2023-10-16

供稿單位: 教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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